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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课走进“郧县人”遗址

发布时间:2025-03-27 14:40:26    浏览次数:88 次   

学习文物法

开启新征程

流动党课走进“郧县人”遗址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3月26日下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和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开展“业务互帮、党课互讲、科研互促”活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龙永芳,在郧县人遗址考古工地现场,以《以文物法为指引,开创文物考古工作新局面》为主题,为党员干部讲授文物法专题党课。

深学细悟,锚定方向明路径

龙永芳副院长结合丰富的考古工作经验,从“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核心要点解读”、“党员在文物保护中的责任与担当”入手,重点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文物的定义和范围以及增加的6项基本制度、8项文物保护要求、10个鼓励支持措施、3项表彰奖励措施、7项禁止性规定、8项公布要求以及调整的2项行政许可,使党员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了更全面、更深入、更精准的认识。

党课还通过实际案例分析,阐述了文物保护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应对策略,引导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总书记文化思想为指导,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行动准则,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政治高度出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课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新文物保护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强化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运用,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水平,为传承和弘扬荆楚优秀文化贡献力量。

(转自 郧阳文物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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