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0月18日,在全省“土地改革”运动即将开始之前,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向全省转发湖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本会主任唐醉石签署的《在土改工作中必须重视文物古迹加强保护管理》这一文件,对在土改中处理没收地主财物中注意收集、保护文物,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